2024 第23屆紅樓現代文學獎暨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
徵獎辦法

一、 活動宗旨:提倡寫作風氣,提昇文學創作水準,培養文學創作人才。

二、 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
         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

三、 徵件辦法:

(一) 對象:
         1. 紅樓現代文學獎(大專組):

國立臺灣大學系統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)在學學生(含學位生、交換生、訪問生、雙聯學制生)均可參加。

2.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:

凡就讀設籍台灣地區之各公私立高中(職)在學學生皆可參加(會提供初審通過者參賽證明)。

(二) 組別:
         1. 紅樓現代文學獎(大專組)共分4組,規定如下:
             (1)現代小說:字數1萬字以內。
             (2)現代散文:字數4千字以內。
         (以上字數皆含標點、文章註解內容,以Word 字數統計為依據)
             (3)現代詩:行數40行以內,如為圖像詩作品請以A4排版,一頁以內。
             (4)舞臺劇劇本:劇本劇幅演出時間約30-35分鐘。(約為word檔12號字正常行距10-16頁篇幅。)

          2.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:散文類,字數1千5百字以內。※高中紅樓文學獎目前僅開放散文類投稿。

(三) 收件日期:民國113年3月18日(一)至113月3月31日(日)。

(四) 收件方式:採網路收件。

(五)投稿方式:

1.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,並將下列三項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(3/18開放,報名系統開放後,將於全球華文寫作中心官網暨臉書粉絲團公告)

(1)作者資料表簽名掃描檔
(2)作品電子檔
(3)在學證明電子檔

2.文字作品形式:請使用Word 檔、新細明體12號字(現代詩請用14號字)、A4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。檔案名稱為「組別_姓名_作品名」。

3.大專組每人可同時投稿2組以上,但每組限投1件。

4.全國高中生請投稿高中生散文組,限投1件。

5.若投稿後未收到表單回覆副本,請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。

6.活動簡章、作者資料表、投稿範例請於下方下載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23屆徵文簡章   【PDF檔】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作者資料表           【ODT檔】【PDF檔】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投稿範例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【ODT檔】【PDF檔】

(六)注意事項:

1.作者投稿時須為在學學生,休學及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後不得投件。
2.請自留底稿,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,恕不退還。
3.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於任何公開媒體、網路、出版品中發表,亦不得一稿數投;作品中任何文字、影像、聲音素材均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權利,如有觸犯法律之情事,責任由投稿者自負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。若違反上述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已得獎者,追回其獎狀及獎金。
4.作者擁有著作財產權及出版授予權,唯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保存、重製、轉載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展示及編輯、出版之權利。
5.凡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決審會議、頒獎典禮,否則取消獎金。
6.請勿於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內容。
7.若作者或作品不符上述徵件辦法之規定,一律不予接受。

四、重要日程

(一)決審入圍名單公告:113年4月底-5月初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
(二)決審會議:113年4月至5月底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
(三)頒獎典禮:將與決審會議同時舉行。

五、評審程序:

(一)初審: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,檢視作者資格與作品規格,並協調後續評審工作。

(二)複審:初審合格之作品送交複審評審,決定決審入圍名單後,公布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。

(三)決審:由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決審評審,每組別3位評審,並於決審會議公佈得獎結果。

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,入圍作品若未臻理想,該獎項名次得從缺。

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決審會議與頒獎典禮。

六、獎勵辦法

(一)獎金與獎狀

組別

首獎(一名)

評審獎(一名)

佳作

現代小說組

一萬元

八千元

三千元(三名)

現代散文組

八千元

六千元

三千元(三名)

現代詩組

八千元

六千元

三千元(三名)

舞台劇劇本組

一萬元

八千元

三千元(取一名)

高中生散文組

三千元(優選取十名)

※每組獎額得依當屆情形,由評審委員會議依實際情況調整決定。

(二)各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,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二本,不另支稿費。

(三)得獎者須於得獎(決審會議)後1週內繳交得獎感言及照片,否則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。

(四)獲獎後若因畢業、離校或離境等因素無法由本人簽署領據並領取獎金者,請提前主動告知承辦單位,同時出示代領切結書與代領人身分證明。

七、凡送件參賽即視為同意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之決議不得異議。其他未盡事宜,得由評審工作小組開會決定,另行公告。

八、全球華文寫作中心官網紅樓現代文學獎專區 https://www.gcwc.ntnu.edu.tw/index.php/rhindex/

全球華文寫作中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nu.GCWC

九、如有紅樓文學獎相關參獎問題,請聯繫第23屆紅樓現代文學獎工作小組 ntnu.honglou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