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18屆紅樓現代文學獎簡章

一、 活動宗旨:提倡寫作風氣,提昇文學創作水準,培養文學創作人才。
二、 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
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
三、 徵件辦法:
(一)  對象:國立臺灣大學系統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)在學學生(含學位生、交換生、訪問生、雙聯學制生)均可參加。
(二)  組別:共分5組,每組規定如下:

  1. 現代小說:字數1萬字以內。
  2. 現代散文:字數4千字以內。(以上字數皆含標點、文章註解內容,以Word 字數統計為依據)
  3. 現代詩:行數40行以內,如為圖像詩作品請以A4排版,一頁以內。
  4. 舞臺劇劇本:演出時間約30-35分鐘。
  5. 母語微電影:

(1) 影片主題、風格、類型不拘。
(2) 可單人或組隊參加,每隊以5人為限,每人限參與1件作品。各隊 每位成員均須符合徵件對象之條件。
(3) 作品以3-5分鐘為限, 須以母語呈現並且加上中文字幕(可採母語中文之雙語使用)。
(三) 收件日期:民國108年4月15日至4月19日。
(四) 收件方式:採網路收件,收件信箱:ntnuwriting304@gmail.com。主旨註明「紅樓文學獎_組別_姓名」。

  1. 每封信限投1份稿件,並以收到中心回覆為憑(若投稿2類,應收到2份回覆,以此類推) 。
  2. 組隊報名者,須於同一信件中繳交每位成員之作者資料表,並合併為單一檔案。

(五) 投稿方式:

  1. 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,請由此填寫線上報名表,再將下列三項資料寄至收件信箱。

(1)作者資料表簽名掃描檔
(2)作品電子檔
(3)在學證明電子檔

  1. 文字作品形式:請使用Word 檔、新細明體12號字(現代詩請用14號字)、A4 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。檔案名稱為「組別_姓名_作品名」。
  2. 影片作品形式:畫質須為720P以上,請上傳至影音網站YOUTUBE,隱私設定不公開,影片名稱為「組別_姓名_作品名」。(若因拍攝手法等需求需調降畫質,請於投稿信件中說明)
  3. 每人可同時投稿2組以上,但每組限投1件。
  4. 若投稿後未收到回覆,請主動與承辦單位連繫。
  5. 活動簡章、作者資料表、投稿範例請至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(http://www.gcwc.ntnu.edu.tw/)下載。

(六) 注意事項:

  1. 作者投稿時須為在學學生,休學及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後不得投件。
  2. 請自留底稿,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,恕不退還。
  3. 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於任何公開媒體、網路、出版品中發表,亦不得一稿數投;作品中任何文字、影像、聲音素材均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權利,如有觸犯法律之情事,責任由投稿者自負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。若違反上述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已得獎者,追回其獎狀及獎金。
  4. 作者擁有著作財產權及出版授予權,唯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保存、重製、轉載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展示及編輯、出版之權利。
  5. 凡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、頒獎典禮,否則取消獎金。
  6. 請勿於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內容。
  7. 若作者或作品不符上述徵件辦法之規定,一律不予接受。

四、 重要日程:
(一)  決審入圍名單公告:108年5月中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(二)  決審會議:108年6月初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(三)  頒獎典禮: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
五、 評審程序:
(一)  初審: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,檢視作者資格與作品規格,並協調後續評審工作。
(二)  複審:初審合格之作品送交複審評審,決定決審入圍名單後,公布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。
(三)  決審:由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決審評審,每組別3位評審,並於決審會議後公佈得獎結果。

  1.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,入圍作品若未臻理想,該獎項名次得從缺。
  2. 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與頒獎典禮。

六、 獎勵辦法:
(一)   獎金與獎狀
現代小說│首獎一名10000元     推薦獎一名5000元    佳作三名各1000元
現代散文│首獎一名  6000元     推薦獎一名4000元   佳作三名各1000元
現代詩│首獎一名  6000元     推薦獎一名4000元   佳作三名各1000元
舞台劇劇本│首獎一名10000元     推薦獎一名5000元    佳作三名各1000元
母語微電影│首獎一名10000元     推薦獎一名5000元    佳作三名各1000元
(二)   各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,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二本,不另支稿費。
(三)   得獎者須於得獎(決審會議)後1週內繳交得獎感言及照片,否則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。
(四)   獲獎後若因畢業、離校或離境等因素無法由本人簽署領據並領取獎金者,請提前主動告知承辦單位,同時出示代領切結書與代領人身分證明。
七、 凡送件參賽即視為同意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之決議不得異議。其他未盡事宜,  得由評審工作小組開會決定,另行公告。
八、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全球華文寫作中心(02-7734-1492),或來信: ntnuwriting304@gmail.com

  • Post author:

2019-02-22 【紅樓現代文學獎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18屆紅樓現代文學獎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