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2-2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22屆紅樓現代文學獎暨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簡章

***歡迎踴躍投稿***
一、 活動宗旨:提倡寫作風氣,提昇文學創作水準,培養文學創作人才。
二、 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
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
三、 徵件辦法:
(一) 對象:
1. 紅樓現代文學獎(大專組):國立臺灣大學系統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)在學學生(含學位生、交換生、訪問生、雙聯學制生)均可參加。
2.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:凡就讀設籍台灣地區之各公私立高中(職)在學學生皆可參加(會提供投稿者參賽證明)。
(二) 組別:
1. 紅樓現代文學獎(大專組)共分4組,規定如下:
(1)現代小說:字數1萬字以內。
(2)現代散文:字數4千字以內。
(以上字數皆含標點、文章註解內容,以Word 字數統計為依據)
(3)現代詩:行數40行以內,如為圖像詩作品請以A4排版,一頁以內。
(4)舞臺劇劇本:劇本劇幅演出時間約30-35分鐘。(約為word檔12號字正常行距10-16頁。)
2. 全國高中紅樓文學獎:散文類,字數1千5百字以內。※高中紅樓文學獎目前僅開放散文類投稿。
(三) 收件日期:2023年3月15日 00:00至 2023年3月31日23:59止。
(四) 收件方式:採網路收件。
(五) 報名系統:https://forms.gle/Zdn7ShVKbJK37VDQ7 (於2023.03.15開啟)
(六) 投稿方式:
1. 作品稿件格式請務必下載本文附檔,並將下列三項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(3/15開放)。
(1)作者資料表簽名掃描檔
(2)作品電子檔
(3)在學證明電子檔
2. 文字作品形式:請使用Word 檔、新細明體12號字(現代詩請用14號字)、A4 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。檔案名稱為「組別_姓名_作品名」。
3. 每人可同時投稿2組以上,但每組限投1件。
4. 全國高中生請投稿高中生散文組,限投1件。
5. 若投稿後未收到回覆,請主動與承辦單位連繫。
6. 檔案下載:
第22屆徵文簡章 【PDF檔】
作者資料表 【ODT檔】或【PDF檔】
投稿範例 【ODT檔】或【PDF檔】
(七) 注意事項:
1. 作者投稿時須為在學學生,休學及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後不得投件。
2. 請自留底稿,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,恕不退還。
3. 作品須為原創且未曾於任何公開媒體、網路、出版品中發表,亦不得一稿數投;作品中任何文字、影像、聲音素材均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權利,如有觸犯法律之情事,責任由投稿者自負,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。若違反上述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已得獎者,追回其獎狀及獎金。
4. 作者擁有著作財產權及出版授予權,唯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保存、重製、轉載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展示及編輯、出版之權利。
5. 凡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、頒獎典禮,否則取消獎金。
6. 請勿於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內容。
7. 若作者或作品不符上述徵件辦法之規定,一律不予接受。
四、 重要日程:
(一) 決審入圍名單公告:2023年4月底-5月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(二) 決審會議:2023年4月-5月底(確切時間將公告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)。
(三) 頒獎典禮: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五、 評審程序:
(一) 初審:由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,檢視作者資格與作品規格,並協調後續評審工作。
(二) 複審:初審合格之作品送交複審評審,決定決審入圍名單後,公布於「全球華文寫作中心網站暨臉書粉絲團」。
(三) 決審:由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決審評審,每組別3位評審,並於決審會議後公佈得獎結果。
1.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,入圍作品若未臻理想,該獎項名次得從缺。
2. 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與頒獎典禮。
六、 獎勵辦法:
(一) 獎金與獎狀
現代詩組:首獎(1名)新台幣8,000元、評審獎(1名)新台幣6,000元、佳作(3名)新台幣3,000元。
現代散文組:首獎(1名)新台幣8,000元、評審獎(1名)新台幣6,000元、佳作(3名)新台幣3,000元。
現代小說組:首獎(1名)新台幣10,000元、評審獎(1名)新台幣8,000元、佳作(3名)新台幣3,000元。
舞台劇劇本組:首獎(1名)新台幣10,000元、評審獎(1名)新台幣8,000元、佳作(1名)新台幣3,000元。
全國高中散文組:優選(10名)新台幣3,000元。
※每組獎額得依當屆情形,由評審委員會議依實際情況調整決定。
(二) 各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,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二本,不另支稿費。
(三) 得獎者須於得獎(決審會議)後1週內繳交得獎感言及照片,否則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。
(四) 獲獎後若因畢業、離校或離境等因素無法由本人簽署領據並領取獎金者,請提前主動告知承辦單位,同時出示代領切結書與代領人身分證明。
七、 凡送件參賽即視為同意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之決議不得異議。其他未盡事宜,得由評審工作小組開會決定,另行公告。
八、 全球華文寫作中心官網-紅樓文學獎專區https://www.gcwc.ntnu.edu.tw/
全球華文寫作中心臉書粉絲專頁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nu.GCWC
九、 如有紅樓文學獎相關參獎問題,請聯繫第22屆紅樓文學獎工作小組ntnu.honglou@gmail.com。